【公开发包】泉心村全域土地整治部分自然村拆除及新村道路回填

泉心村全域土地整治部分自然村拆除及新村道路回填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竞包施工类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包方式】

本发包项目泉心村全域土地整治部分自然村拆除及新村道路回填 准建设,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  210,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发包人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泉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代理为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项目发包编号为  DL2024041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发包项目建设地点:湖州市东林镇泉心村;

项目规模:本项目拆除用户约229户,开挖方以第三方测绘为准,回填方和拆除用户面积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单为准,最终按实结算。投资估价约210万;

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建筑垃圾回填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竞包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竞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如在竞包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竞包。

其他要求:1.竞包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发包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2.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3.【浙江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浙备案证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建设”下载获取本项目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hzzb”格式的工程量清单、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等。

4.2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交易主体登录“中下载获取本项目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hzzb”格式的工程量清单、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等。

5. 竞包文件的递交

5.1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2 17 9 30分。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

5.2逾期上传电子竞包文件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泉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址: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泉心村

人: 费学华               话:15167276066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址:湖州市吴兴区工业路1号数字经济产业园B幢2206室

  人: 姚女士            电话: 0572-2065585

发包监督小组: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址: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

:凌众一           电话:0572-2556683

8. 软件技术支持

人:国泰新点客服 电 话:400980000

人:国泰新点     电 话:0572-2220028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发包人、竞包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竞包会议现场参与即可进行竞包文件在线解密、竞包人在线异议、发包人在线回复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