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宗线湖州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档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宗线湖州段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2〕27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档案管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宗线湖州段航道现状等级为Ⅳ级航道,本次按内河限制性Ⅲ级航道标准改造提升,工程起点为南浔东迁(桩号K0+000),终点为练市戴家村(桩号K23+670),改造航道里程约23.7公里,其中新建护岸约2.05公里,加固护岸约40.15公里,土方工程约255万立方米,扩建杨堡塘服务区1处,新建花林锚地1处,新建丙类危化品锚地1处,以及桥梁防护、航标、智慧航道(信息化)、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概算总投资171430万元,其中建安费119999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DA0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2.2.1.协助指导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建全档案管理制度体系。
2.2.2.制定完善的项目培训计划,分期对项目档案相关人员进行项目档案管理专业培训。
(1)前期进行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及增强档案意识的培训;
(2)施工过程中按施工建设阶段,定期或不定期对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建设档案制度的制定落实、标化档案室的建设和竣工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排序、预立卷、目录编制、归档保管、借阅利用等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同步检查考核,督促整改完善项目档案,并针对检查实际情况进行分期分批专题性培训;
(3)后期进行竣工资料、竣工图编制规范要求、档案完整移交要求,档案交竣工验收和项目档案专项验收要求规范、数字化档案登记备份制作规范等专业知识培训;
2.2.3.指导检查审核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形成的档案。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档案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真实性等质量要求,对建设单位、监理、施工等单位形成的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审核,确保档案内容及载体符合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要求;
2.2.4.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甲方档案分类整理、排序编目、编制归档、质检登记及技术修复及所有文件资料数字化登记备份、保管利用等档案整理技术工作,对竣工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配合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1)指导甲方各处室文件的形成积累、日常随办随归档,分门别类,合理归卷,进行项目档案规范管理和安全保管的专业培训,使日常形成的文件能有序整理、完整积累、安全保管,便于建设期间档案借阅利用;对甲方形成的立项申报、勘察设计、土地征用、工程招投标及工程的进度、资金、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根据其形成特点和情况逐步分阶段进行检查、审核、分类整理、组卷并及时调整完善,以备提供利用。
(2)同步负责甲方所有已形成收集的文件资料,依据有效性、完整性、成套性原则,指导督促整改及查漏补缺,最终编制完成项目档案原件一套的编制归档工作。档案数字化工作,按《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规范要求,及时做好甲方全部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备份工作,依据业主需要将档案文件全部扫描成pdf格式。最终完成项目建设数字化登记备份工作,以档案管理部门接收标准格式规范移交。
(3)对完成收集整理的项目全过程资料文件进行接收入库,并系统分类、编号、有序上架保存。做到库房内档案排放整齐、有序,规范,便于保管利用。
(4)指导督查建设单位及各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视频、录音等声像材料的按要求及时收集整理、规范编制和归档移交工作。
(5)遵照《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的标准要求及修裱原则,做好项目档案的专业甄别和技术修复工作,技术修裱时保持档案原貌,不损害原件任何历史痕迹,修裱后按原样规范装订,不使用金属钉装订。
(6)严格执行建设单位所需数字化加工的档案资料数字化备份工作,完成主管厅局档案室、馆需移交档案备份一套的编制整理,数字化加工质量及数据格式、存储备份均严格执行《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规范标准;配合指导完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随着项目的建设,及时更新补充项目档案信息化内容。
(7)完成项目档案案卷级和档案全引目录,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各自按规范完成数字化工作的基础上,建立项目档案案卷级和文件级数据库,建立文件级全文检索工具,方便快速查找利用。
2.2.5.编写档案专项验收申报材料,含验收申请的撰稿提出、项目工程档案工作情况执行报告、自查打分情况报告、各类档案统计表汇总、相关附件材料的撰写和汇总等工作内容。
2.2.6.充分做好档案专项验收的准备,提交档案专项验收申请报告。
2.2.7.通过竣工验收后,完成在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各类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资料的分类整理、排序编目,编制组卷、装订归档,及时完成部分档案必要的数字化备份工作和全套档案编制的质检工作。
2.2.8.利用档案管理软件,配合做好项目档案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达到项目办公系统文件管理与项目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一体化,达到授权范围安全共享利用的目标。
2.2.9.确保做好档案专项验收及竣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和配合工作,一次性通过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2.3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至档案接收单位止。
2.4技术要求:
一次性通过档案主管单位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档案专项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5日。
4.3、潜在投标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资料下载”页面查看相关操作手册。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服务(0572-2220028)。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至2025年5月30日。招标人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4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线解密的,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华路379号
邮政编码:313000
联系人:沈工
电 话:0572-250535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紫金广场A座7楼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71-85393046
监督部门:中共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南华路379号
邮 编:313000
电 话: 0572-2210150
8. 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0512-58188582/0572-2220028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前配置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
(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
(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
(4)内存要求在4G以上。
(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huzhou.bqpoint.com/BidOpening_new/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签到后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