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包】G25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项目建议书咨询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

G25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项目建议书咨询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5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下称本项目)已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2021〕36 号)公路建设预备类项目,前期责任主体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咨询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杭州市

2.2工程概况

2.2.1原有公路工程概况

2.2.1原有公路工程概况

杭宁高速公路(浙江段)起于浙苏省界的父子岭,自北向南经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吴兴区、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终点接杭州绕城高速南庄兜枢纽,全长约98km(其中长兴段30.4km、南太湖新区15.0km,吴兴段18.5km、德清段22.0km、余杭段12.0km)。

现状杭宁高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标准宽度34.5m,结构物占比约20%,无隧道。全线设李家巷、湖州北(在建)、鹿山、武康、南庄兜共5处枢纽互通立交。长兴北、长兴、长兴南、西塞山(在建)、湖州南、青山、德清北、德清、仁和9处一般互通立交,太湖、青山2处服务区。

2.2.2改扩建公路工程概况

本次拟对G25长深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浙苏界至杭州南庄兜枢纽段进行改宽扩建,拓宽起点位于浙苏省界的父子岭,自北向南经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新区、吴兴区、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拓宽终点接杭州绕城高速南庄兜枢纽,拓宽路线全长约98km(湖州段约86km,杭州段约12km,其中约4.5km扩容工程由杭宁高速公路湖州市区联络线项目先行实施,不再纳入本次改扩建招标范围,本次拓宽实施里程约93.5km)。结合交通量预测及实际建设条件,规划对其扩容至双向十、十二车道,设计速度120km/h,扩容方案采用原位平面扩容及立体复合扩容相结合的形式。

项目与杭宁高铁、湖杭高铁、沪苏湖高铁5次交叉,跨越东苕溪等约20处航道。全线拼宽、新建、利用桥梁约39.6km,其中湖州北枢纽至湖州南互通段、德清南枢纽(德安高速预留)至南庄兜枢纽段采用地面老路+新建高架的复合式扩容断面,高架桥分别长约12km及16km,东苕溪大桥(东苕溪为生态红线、二级水源、Ⅲ级航道)初拟主跨180m。项目全线设有李家巷、湖州北(在建)、鹿山、武康、南庄兜共5处枢纽互通立交;长兴北、长兴、长兴南、西塞山(在建)、湖州南、施家桥(新增)、青山、德清北、德清、仁和10处一般互通立交及太湖、青山2处服务区。估算总投资约370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20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ZX0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1)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和该阶段所需的深化研究方案进行复核及审查,纠正偏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并出具评估咨询报告;(2)配合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汇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3)配合及协助项目业主办理项目立项报批手续

2.3服务周期:

(1)项目建议书(送审稿)完成后7天内提供项目建议书文件评估咨询报告;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完成后10天内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报告;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含公路),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6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附属机构或有隶属关系的关联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使用也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19日

5.3 潜在投标人需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5.4 未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后取得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打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资料下载”页面查看相关操作手册。软件公司提供技术服务(0572-2220028)。

5.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至2025年09月10日。招标人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6.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线解密的,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http://huzhou.bqpoint.com/)上发布。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湖州市龙溪北路290号

邮政编码:313000

电    话:0572-2112527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龙溪北路290号

邮政编码:313000

联 系 人:徐峰

电    话:0572-2129108

传    真:0572-21291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紫金广场A座

邮 政  编 码:310000

联   系   人:杨成蛟

电        话:0571-85393046

传        真:0571-85393046

电 子  邮 件:360259136@qq.com

10.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

联系电话:0572-2220028,服务热线:0512-58188582,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11.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前配置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

(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

(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

(4)内存要求在4G以上。

(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huzhou.bqpoint.com/BidOpening_new/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签到后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