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直属普通国道G318(沪聂线)快速路二号桥桥梁结构监测系统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1页),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招标人: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第一号补遗书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7页“d.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现修正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每增加一项不同类型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加0.5分,最多加1分。(仪器设备可为自有或租赁。须提供有效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为租赁服务车辆须提供,自有车辆无须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以下空白。